今年前5个月上海外贸出口7873.8亿元 增长11.5%
今年前5个月上海外贸出口7873.8亿元 增长11.5%
今年前5个月上海外贸出口7873.8亿元 增长11.5%6月26日,北京市司法局、天津市司法局、河北省司法厅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(fābùhuì),介绍(jièshào)京津冀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(pínggū)协同工作成效、协同立法内容(nèiróng)及下一步工作计划。北京青年报记者现场了解到,这是三地首个政府规章协同立法项目,也是三地司法行政机关首次(shǒucì)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。
北京司法局:充分发挥立法后评估(pínggū)的“回头看”功能
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马福威就(jiù)《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办法》”)的制定(zhìdìng)背景、主要(zhǔyào)内容,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整体情况等内容进行介绍。
据介绍,《办法》共27条,立足于北京市147部政府规章(guīzhāng)立法(lìfǎ)后评估工作(gōngzuò)实践,总结固化(huà)成熟工作经验,衔接现行制度机制,从推动常态化开展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(de)现实需要出发,围绕拓展和厘清评估范围(fànwéi)、构建评估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、明确开展评估工作具体要求、强化评估成果多元化运用等重点问题,系统规范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“评什么”“谁来评”“怎么评”以及成果“如何(rúhé)用”,充分发挥立法后评估的“回头看(kàn)”功能,对已实施政府规章的制度措施(cuòshī)、执行情况、实施效果等进行“全面体检(tǐjiǎn)”,以评估成果为引领,研判规章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(xūqiú),推动及时调整不相适应的部分,从而切实提升立法质效,推动立法更加符合人民意愿、切合发展实际、适应时代要求。
在(zài)制定过程(guòchéng)中,京津冀(jīngjīnjì)司法厅(局)成立了协同立法工作专班,学习分享三地(sāndì)工作经验,就重点问题轮流组织会商,开展联合调研,强化工作交流、资源共享、成果互鉴,为京津冀规章立法后评估协同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。
马福威介绍,此次协同立法(lìfǎ)实现了三个“首次”:一是京津冀(jīngjīnjì)首次在制定规章方面开展(kāizhǎn)协同合作,二是三地首次就政府共同行为进行协同立法,三是地方司法行政部门首次就自身职责开展区域协同立法。
下一步,北京市将抓好《办法》的贯彻执行(guànchèzhíxíng),扎实推进评估(pínggū)(pínggū)工作常态化。做好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制定工作,切实提高评估工作规范化水平。积极探索评估协作路径,促进京津冀协同工作不断走深走实。
天津:推动(tuīdòng)提高协同立法质量 实现“1+1+1>3”的良好效果(liánghǎoxiàoguǒ)
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高向军介绍,立法后评估是天津市委(tiānjīnshìwěi)、市政府高度重视(gāodùzhòngshì)的一项工作,对(duì)促进规章有效实施,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。
近年来(jìnniánlái),按照突出重点、分步推进(tuījìn)的(de)原则,天津(tiānjīn)市司法局共对30余部政府规章(guīzhāng)进行了立法(lìfǎ)后评估,为《办法》的制定(zhìdìng)打下了良好实践基础。在协同立法工作过程中,天津市司法局系统总结评估工作的“天津经验”,务实高效地促进资料信息、专家资源等方面的交流共享,增进调研组织、草案制定等方面的协同配合,强化立法思路、重点问题和主要制度方面的互助互鉴,推动提高协同立法质量,实现“1+1+1>3”的良好效果。
下(xià)一步,天津市将以《办法》出台为契机,重点结合(jiéhé)即将开展的(de)2025年度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,扎实做好贯彻实施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地做好《办法》的宣传(xuānchuán)解读,提高评估工作规范化水平,以高质量的后评估促进政府立法质量提升,改进行政执法工作,推进依法行政。同时,加强与北京(běijīng)、河北等省市在评估工作方面的交流,持续推动资源共享和成果(chéngguǒ)互鉴。
河北:实现了“省市共用” 同时强化“评清联动(liándòng)”
河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孟相维在会上(huìshàng)介绍,《办法》实现了“省市共用(gòngyòng)”,适用范围涵盖省市两级。此部规章的(de)出台,将有利于提高立法工作质量,为省市两级政府科学(kēxué)立法提供立法遵循。同时强化“评清联动(liándòng)”。坚持立法后评估与(yǔ)政府规章清理紧密结合,以评估结果作为规章清理的重要参考。通过立法后评估查找规章本身制度设计的缺陷与不足,检验立法是否(shìfǒu)达到预期目的,推进规章“立改废”,使政府立法始终处于与全面深化改革、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最佳状态,确保实现“立得住、行得通、真管用”。还加强“政研(zhèngyán)互动”。
据介绍,在《办法》制定过程中,河北省认真落实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,从《办法》的(de)体例结构(jiégòu)、条款设置到具体表述,各位专家提出很多的真知灼见,为《办法》的修改(xiūgǎi)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下一步,河北省(héběishěng)将抓好《办法》的宣传(xuānchuán)解读,完善配套(pèitào)制度,扎实做好贯彻实施,深入推进依法行政,建设法治政府。同时,加强与北京市司法局、天津市司法局的交流(jiāoliú),互通工作信息,借鉴经验做法,在规章立法后评估协作方面开展更多探索,为(wèi)共同推进京津冀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。
文/北京青年报(běijīngqīngniánbào)记者 王浩雄

6月26日,北京市司法局、天津市司法局、河北省司法厅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(fābùhuì),介绍(jièshào)京津冀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(pínggū)协同工作成效、协同立法内容(nèiróng)及下一步工作计划。北京青年报记者现场了解到,这是三地首个政府规章协同立法项目,也是三地司法行政机关首次(shǒucì)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。

北京司法局:充分发挥立法后评估(pínggū)的“回头看”功能
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马福威就(jiù)《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办法》”)的制定(zhìdìng)背景、主要(zhǔyào)内容,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整体情况等内容进行介绍。

据介绍,《办法》共27条,立足于北京市147部政府规章(guīzhāng)立法(lìfǎ)后评估工作(gōngzuò)实践,总结固化(huà)成熟工作经验,衔接现行制度机制,从推动常态化开展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(de)现实需要出发,围绕拓展和厘清评估范围(fànwéi)、构建评估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、明确开展评估工作具体要求、强化评估成果多元化运用等重点问题,系统规范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“评什么”“谁来评”“怎么评”以及成果“如何(rúhé)用”,充分发挥立法后评估的“回头看(kàn)”功能,对已实施政府规章的制度措施(cuòshī)、执行情况、实施效果等进行“全面体检(tǐjiǎn)”,以评估成果为引领,研判规章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(xūqiú),推动及时调整不相适应的部分,从而切实提升立法质效,推动立法更加符合人民意愿、切合发展实际、适应时代要求。
在(zài)制定过程(guòchéng)中,京津冀(jīngjīnjì)司法厅(局)成立了协同立法工作专班,学习分享三地(sāndì)工作经验,就重点问题轮流组织会商,开展联合调研,强化工作交流、资源共享、成果互鉴,为京津冀规章立法后评估协同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。
马福威介绍,此次协同立法(lìfǎ)实现了三个“首次”:一是京津冀(jīngjīnjì)首次在制定规章方面开展(kāizhǎn)协同合作,二是三地首次就政府共同行为进行协同立法,三是地方司法行政部门首次就自身职责开展区域协同立法。
下一步,北京市将抓好《办法》的贯彻执行(guànchèzhíxíng),扎实推进评估(pínggū)(pínggū)工作常态化。做好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制定工作,切实提高评估工作规范化水平。积极探索评估协作路径,促进京津冀协同工作不断走深走实。
天津:推动(tuīdòng)提高协同立法质量 实现“1+1+1>3”的良好效果(liánghǎoxiàoguǒ)
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高向军介绍,立法后评估是天津市委(tiānjīnshìwěi)、市政府高度重视(gāodùzhòngshì)的一项工作,对(duì)促进规章有效实施,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。

近年来(jìnniánlái),按照突出重点、分步推进(tuījìn)的(de)原则,天津(tiānjīn)市司法局共对30余部政府规章(guīzhāng)进行了立法(lìfǎ)后评估,为《办法》的制定(zhìdìng)打下了良好实践基础。在协同立法工作过程中,天津市司法局系统总结评估工作的“天津经验”,务实高效地促进资料信息、专家资源等方面的交流共享,增进调研组织、草案制定等方面的协同配合,强化立法思路、重点问题和主要制度方面的互助互鉴,推动提高协同立法质量,实现“1+1+1>3”的良好效果。
下(xià)一步,天津市将以《办法》出台为契机,重点结合(jiéhé)即将开展的(de)2025年度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,扎实做好贯彻实施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地做好《办法》的宣传(xuānchuán)解读,提高评估工作规范化水平,以高质量的后评估促进政府立法质量提升,改进行政执法工作,推进依法行政。同时,加强与北京(běijīng)、河北等省市在评估工作方面的交流,持续推动资源共享和成果(chéngguǒ)互鉴。
河北:实现了“省市共用” 同时强化“评清联动(liándòng)”
河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孟相维在会上(huìshàng)介绍,《办法》实现了“省市共用(gòngyòng)”,适用范围涵盖省市两级。此部规章的(de)出台,将有利于提高立法工作质量,为省市两级政府科学(kēxué)立法提供立法遵循。同时强化“评清联动(liándòng)”。坚持立法后评估与(yǔ)政府规章清理紧密结合,以评估结果作为规章清理的重要参考。通过立法后评估查找规章本身制度设计的缺陷与不足,检验立法是否(shìfǒu)达到预期目的,推进规章“立改废”,使政府立法始终处于与全面深化改革、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最佳状态,确保实现“立得住、行得通、真管用”。还加强“政研(zhèngyán)互动”。

据介绍,在《办法》制定过程中,河北省认真落实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,从《办法》的(de)体例结构(jiégòu)、条款设置到具体表述,各位专家提出很多的真知灼见,为《办法》的修改(xiūgǎi)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下一步,河北省(héběishěng)将抓好《办法》的宣传(xuānchuán)解读,完善配套(pèitào)制度,扎实做好贯彻实施,深入推进依法行政,建设法治政府。同时,加强与北京市司法局、天津市司法局的交流(jiāoliú),互通工作信息,借鉴经验做法,在规章立法后评估协作方面开展更多探索,为(wèi)共同推进京津冀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。
文/北京青年报(běijīngqīngniánbào)记者 王浩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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