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民期盼:西安地铁1号线开通多年 三桥站A、D出入口还未开通
市民期盼:西安地铁1号线开通多年 三桥站A、D出入口还未开通
市民期盼:西安地铁1号线开通多年 三桥站A、D出入口还未开通“想建个充电车棚,选来选去,建到哪儿都有业主反对。”“我们小区地方(dìfāng)小,当年建成时压根没有规划电动车棚,现在要建就得占绿地,住户不同意。”……近段一段时间,华商报大风(dàfēng)新闻记者探访西安多个小区发现,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激增(jīzēng),小区充电与(yǔ)停放矛盾日益(rìyì)凸显。
有居民(jūmín)建议,能否效仿共享单车,在小区外设置公共电动车充电桩区域,解决小区内部电动车充电及(jí)存放问题?
有业主(yèzhǔ)嫌没处停车 有业主嫌破坏绿化
“小区因为电动车棚问题闹腾了几年,到现在都没个结果(jiéguǒ)。”5月18日,家住西安市团结南路2号小区的(de)(de)王女士向华商报反映称,小区建成交付已有(yǒu)20年,此前一直是人车(rénchē)分流,业主的机动车(jīdòngchē)都在地下车库停放。近几年,随着小区骑电动车的业主越来越多,物业随即在5号、6号楼(hàolóu)一侧及7号楼下方设置了电动车停放区,“问题是,我们小区900多户人,即使30%的人家有电动车,都200多辆车了,现有的停车区域严重不足。”
王女士称,从5月初开始(kāishǐ),小区开始修路,对整体路面重新更换铺贴地砖,导致7号楼下(lóuxià)方的停车(tíngchē)棚充电区域无法使用,不光充电得排队(páiduì),小区内电动车更是到处乱停。“几年前,就听物业说会新建停车棚,结果到现在还没动静。”王女士说道。
在哪儿新建车棚 业主争论数年没有结果(jiéguǒ)
5月19日,记者走访该小区后发现,小区不少单元楼口及花园等公共空间外都(dōu)堆放有室外砖、沙子、水泥(shuǐní)等,工人正在铺贴地面砖。
在(zài)小区5号楼、6号楼西侧,设置有一处电动车停车棚,棚内停放着四五十辆电动车。在小区7号楼下,围墙边也设置有充电桩,但因工人正在铺贴地面(dìmiàn)施工,充电桩区域设置有围挡(wéidǎng),无法使用。
记者注意到,该小区除5号、6号楼车棚外,不少车辆都停放在(zài)小区物业客服中心及未进行道路施工的单元楼外区域,显得(xiǎnde)较为杂乱。
“就算没有路面施工,好多(duō)电动车也随便乱停,特别(tèbié)烦人!”小区一位业主告诉记者,该小区靠近中学,平时很多业主就靠电动车接送孩子,不担心堵车,省时又(yòu)方便(fāngbiàn),但另一方面,导致小区电动车越来越多,车棚(chēpéng)又不够容纳,有些业主就随意将车停在单元楼外的消防通道,不仅影响小区环境,还存在安全隐患。为此,业主多次(duōcì)向物业(wùyè)投诉,物业也会采取张贴温馨提示或设置隔离墩的方式,但效果始终不理想。
“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越来越多,难道需要我们不断让出公共(gōnggòng)空间给车棚让位吗?什么时候是个头?”小区业主曹先生则称,小区还要不要(búyào)再新建车棚,如要要建建在哪儿的问题,业主已经争论数年(shùnián),至今都没个结果。小区原本是人车分流的管理模式,这些年不知(bùzhī)为何(wèihé),突然允许电动车进出,“机动车不能进,电动车就可以无限侵占小区公共区域吗?这显然不合理。”曹先生称,他之前看到有小区在其沿街(yánjiē)店铺外围建了电动车棚,这样一来不仅解决了电动车停车、充电难题(nántí),也不占用小区公共空间,两全其美。
业委会:多数业主不愿占绿地新建车棚(chēpéng)
已计划在小区外建(wàijiàn)充电桩
该(gāi)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该小区交房20年,属于老小区,当初建设时并未规划电动车棚。近几年小区电动车数量越来越多,加之部分电动车随意在消防通道(tōngdào)、疏散通道甚至地下车库乱停放等问题屡遭住户投诉,物业也一直计划再增加几处电动车棚。2023年,物业将(jiāng)新建车棚的计划和设计图(shèjìtú)发在各个单元微信(wēixìn)群中,没想到遭到不少业主强烈(qiángliè)反对,建设计划只能搁置。
“大部分业主确实不同意占小区(xiǎoqū)绿地再新建车棚。”对此,小区业委会负责人称,据他们统计,目前小区至少有300多辆电动车,目前小区已有的两处电动车棚肯定(kěndìng)无法容纳(róngnà)。且(qiě)7号楼下电动车棚靠天然气管道太近,存在安全隐患,此前(cǐqián)已多次遭到业主投诉,希望尽快将该处车棚搬离,这样一算,能停放电动车的仅剩(jǐnshèng)5号楼、6号楼西侧一处车棚,且该车棚仅能容纳四五十辆车子。
面对(miànduì)这一问题,小区业委会正在计划在小区北门(běimén)、南门及东门外(dōngménwài)物管区域内,设置充电桩停车区,“这几天我已经联系充电桩企业,先行在小区门外建一批。”该小区业委会负责人说道。
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摩托车数量增加 院内公共休闲地被占
近日,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康乐路长乐新城F区的居民向华商报(huáshāngbào)反映称,小区(xiǎoqū)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数量急剧增加,现有(xiànyǒu)的车棚面积狭小,无(wú)法满足停车需求,大量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无处停放(tíngfàng),只能停放在(zài)供人们休闲的平台处等位置。针对该问题,4月(yuè)7日,华商报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反映,4月10日,长乐中路街道办表示,该小区位于康乐路60号,共(gòng)有3栋高层,共1120户,小区于2023年11月交房,目前入住360户。经调查核实,小区建成后(hòu)空地面积共4455平方米,于2024年11月建设充电(chōngdiàn)车棚四处,占地254平方米,可提供72个充电桩供电动车、电动三轮车停放充电。剩余现有空地面积4201平方米,其中绿化用地1361.5平方米、消防通道1882.5平方米、人行道(rénxíngdào)957平方米(包含公共活动场地96平方米),目前院子(yuànzi)已无其他适合场地建设车棚。
5月(yuè)19日上午,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(jìzhě)来到长乐新城F区看到,小区1号楼对面地下车库外部分区域规划了(le)摩托车停放处,里面停放20多辆(liàng)(duōliàng)摩托车,从地库出来,旁边2号楼对面通道区域间隔不远设置了三个(gè)两轮(liǎnglún)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(diàndòngchē)充电棚,每个棚子大约(dàyuē)能同时停放50多辆电动车、给20辆电动车充电,记者看到车棚里面几乎停满了电动车,有少部分车辆处于充电中;在3号楼2单元对面还有一排专门给三轮(sānlún)电动车充电的充电桩,记者走近看到,大约有12个充电插座,且之间的距离较宽,现场有几辆三轮电动车正在充电,也有少量两轮电动车停放。除了车棚外,小区休闲区和部分单元楼外有一些电动车和摩托车停放。其中(qízhōng)在2号楼旁边的一片人行道休闲座椅空地边,沿着人行道道沿一圈停放了不少电动车、摩托车以及自行车,还有的电动车插空停在周围空地上;同时三号楼2单元外周边路边(lùbiān)也有些两三轮电动车、摩托车停放。
辖区街办:若需要 街办将积极协调在市政道路新建充电桩(zhuāng)
“前段时间物业给有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的(de)业主发了(fāle)(le)进出牌,所有车辆一律只能从小区北门进出,如果是(shì)三轮车的话,可以让保安抬杆从机动车通道进出。”一位正在给三轮电动车充电(chōngdiàn)的女士称,小区白天充电比较容易,但晚(wǎn)上(shàng)下班以后有些紧张(jǐnzhāng),但如果必须要充电的话,可以联系小区的保安帮忙。“前两天我回来晚了,第二天要用电动车,但是找了半天没有找到位置充电,实在没办法就向保安求助,最终他们帮忙挪了几辆电动车后,车子充上了电。”采访中,记者也看到多辆(duōliàng)两三轮电动车都是从小区北门进出。小区另一位业主告诉记者,晚上回小区的电动车,如果不充电大都停在2号楼旁边的休闲空地上,基本上每晚都会停三排车,“如果要充电会有一些紧张,因为很多电动车已充满或者不充电,都还停在这个(zhègè)充电桩前,导致想充电人无法充电。”
针对居民反映的停车问题,长乐中路街办第一时间实地勘察并联系了小区(xiǎoqū)物业公司。经沟通,物业表示将(jiāng)持续关注小区院内电动车、摩托车增长情况,如确实需要占用(zhànyòng)绿化用地、公共(gōnggòng)活动场地建设车棚(chēpéng)将通过上门征询业主(yèzhǔ)意见,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满足三分之二(sānfēnzhīèr)业主参与且四分之三业主同意后,更改用途,建设新的停车区域。若居民不同意更改院内土地用途,街办将积极协调城建执法等(děng)相关部门在市政道路上协调新建充电(chōngdiàn)桩,满足居民充电需求。同时长乐中路街办、康乐社区将持续关注此事,督促物业做好现有车棚管理和秩序维护,为群众安心停车做好服务。
已有小区尝试(chángshì)在小区外建电动车棚
5月(yuè)10日,有市民反映,西安市长安区万景荔(wànjǐnglì)知湾小区不允许电动车进小区,不少骑电动车出行及通勤的业主觉得十分不便。
对此(duìcǐ),西安市长安区郭杜(guōdù)街道办事处表示,2025年3月份,小区物业已征询(zhēngxún)业主小区实行人车分流的意见,小区总户(hù)数3323户,总面积:351232.37平方米,弃权户数389户。参与此次意见征询户数2934户,占(zhàn)88.29%,参与总面积300338.29平方米,占85.51%。
其中(qízhōng),同意人车分流(fēnliú)车辆不进小区的户数1996户,占(zhàn)68.02%,同意户数总面积212770.17平方米,占70.84%);不同意人车分流户数938户,占31.98%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八条,业主共同决定(juédìng)事项,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(sānfēnzhīèr)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(biǎojué)。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(guòbànshù)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。根据此意见征询结果(jiéguǒ),小区实行人车分流,并已通知给业主意见征询的结果及执行的通知。
街道办还表示,该小区已在小区北门商铺(shāngpù)东西侧等区域规划了(le)电动车及摩托车停放区域,监控设施及充电桩设备齐全,尚有很多空余(kòngyú)位置可停放车辆。
5月20日,华商报大风(dàfēng)新闻记者分别走访了碑林区红缨路与通义巷部分小区(xiǎoqū)后也发现,小区外市政道路上已经新建了电动车充电桩。
20日上午(shàngwǔ),记者来到红缨路翔园新居小区内,整个小区为1栋楼三个单元,层高有(yǒu)18层,在院子尽头围墙边设置了一排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充电桩(zhuāng),同时能给20辆电动车进行充电;上午10时许,车棚内剩余的空位不多,有个别车辆正在充电。
记者来到小区外(wài),看到对面(duìmiàn)人行道上设置了一排公共(gōnggòng)电动车充电桩,大约有50个插座,现场有三辆电动车停在里面,有两辆车正在充电。
在(zài)通义巷东泰城市之光小区西区,记者看到,临街商铺外的人行道(rénxíngdào)上设置了多组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充电(chōngdiàn)桩(zhuāng),同时能给近(jìn)200辆电动车充电。在靠近小区大门较近的一排充电桩前有不少电动车正在充电;继续往西一些充电桩上挂有拖把,还有部分机动车和三轮车停在充电桩旁,导致电动车充电困难,针对该充电桩被占现象,华商报将向西安市碑林区张家村街道办发函咨询,并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。
小区一位业主(yèzhǔ)告诉记者,去年春天时,为了方便小区居民给电动车充电,物业在小区外面设置了这些充电桩。现在小区居民需要充电时,便将车辆骑到外面,不需要充电时,可将小区停在小区内(qūnèi)的(de)指定位置,保障楼内(lóunèi)的消防安全。
小区外能否建(jiàn)电动车棚?合法合规吗?
小区内地方有限,电动车越来越多,是不断占用小区内有限公共空间新增停车棚(péng)面积,还是(háishì)在小区外开辟更多场地?
小区外新建车棚,是否合法(héfǎ)合规?
记者了解到,小区外区域(qūyù)主要分物业管理区域及市政道路区域。
针对小区外物管区域能否建设电动车棚问题。记者从西安市住房(zhùfáng)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,根据陕西省住建厅《关于(guānyú)扎实做好既有住宅小区(zhùzháixiǎoqū)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陕建发【2024】91号)有关要求,为改善民生(mínshēng)、保障安全(ānquán)、提升城市品质,坚持“能建尽建、布局合理、安全规范,便民(biànmín)高效”原则,在满足城市规划、消防安全的前提下(xià),尊重居民意愿,推动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。
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业主意见(yìjiàn)不统一时,根据《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(dìsānshíbātiáo)业主共同决定(juédìng)事项,可以采取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方式,也可以书面征求意见等其他方式进行(jìnxíng)。若小区未成立业委会(物管会),建设电动车充电桩需由业主共同决定,需物业联系街办(jiēbàn)、社区由其对征询建设电动车充电桩意见进行监督指导。
按照市住建局印发《西安市既有(jìyǒu)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(chōngdiàn)设施(shèshī)建设指引》(市建发【2024】36号),“在居住区内利用公共绿地、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等公共空间(kōngjiān)建设停放充电设施,免于办理规划审批手续,但不得(bùdé)占用消防通道、消防扑救面等救援(jiùyuán)场地,不得擅自占用公共空间和绿地;对因(yīn)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设的,鼓励在小区外因地制宜建设充(换)电柜等共享充电设施,但不应占用盲道,且需保障人行道基本通行能力。小区外围(wàiwéi)建设应按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要求执行”。
综上所述,小区内部、小区外围可以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(shèshī),但必须依法依规且符合消防安全(xiāofángānquán)等相关要求。
能否效仿共享单车(dānchē)在人行道设公共充电桩?
城管局:暂无支持性规定(guīdìng)
针对部分(bùfèn)市民提出,能否效仿共享单车,在小区(xiǎoqū)外人行道等市政道路设置公共充电桩停车区问题,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(zhífǎ)局则(zé)表示,目前,城管执法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执行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等规定中,并无对在小区外公共区域新建电动车棚的支持性规定。
小区外公共区域的表现形态主要(zhǔyào)为城市道路(chéngshìdàolù)、公共绿地,其服务的是不特定对象,即社会公众(shèhuìgōngzhòng)而非小区内的特定居民。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(guǎnlǐtiáolì)》《城市绿化条例》等法规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占用,确因特殊情况临时占用的,应经主管部门批准,并在占用期满后及时恢复原状。
关于能否像给共享(gòngxiǎng)单车(dānchē)划定停放(tíngfàng)区(qū)在小区周边人行道、绿化带边沿等(děng)区域增设公共停车棚充电桩问题,所谓“为共享单车划定停放区”,其性质为西安市城市管理(guǎnlǐ)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施划的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。根据《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(bànfǎ)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设置非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站点,截止2024年底,全市共施划2.5万处非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点。非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点服务于非特定对象(社会公众),并非为共享单车单独施划。
公共停车棚及(péngjí)充电桩,实质上就是(jiùshì)非机动车停车场(站)及其附属(fùshǔ)设施。对于非机动车停车场(站)的建设、设置和管理(guǎnlǐ),《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》规定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居住区等建筑(jiànzhù)应当(yīngdāng)配建非机动车停车场(站);建筑配建的非机动车停车场(站)应当建设在其用地范围内,并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、同步建设、同步交付使用;禁止擅自改变非机动车停车场(站)使用性质。
华商报大风(dàfēng)新闻记者 马群 杨平

“想建个充电车棚,选来选去,建到哪儿都有业主反对。”“我们小区地方(dìfāng)小,当年建成时压根没有规划电动车棚,现在要建就得占绿地,住户不同意。”……近段一段时间,华商报大风(dàfēng)新闻记者探访西安多个小区发现,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激增(jīzēng),小区充电与(yǔ)停放矛盾日益(rìyì)凸显。
有居民(jūmín)建议,能否效仿共享单车,在小区外设置公共电动车充电桩区域,解决小区内部电动车充电及(jí)存放问题?

有业主(yèzhǔ)嫌没处停车 有业主嫌破坏绿化
“小区因为电动车棚问题闹腾了几年,到现在都没个结果(jiéguǒ)。”5月18日,家住西安市团结南路2号小区的(de)(de)王女士向华商报反映称,小区建成交付已有(yǒu)20年,此前一直是人车(rénchē)分流,业主的机动车(jīdòngchē)都在地下车库停放。近几年,随着小区骑电动车的业主越来越多,物业随即在5号、6号楼(hàolóu)一侧及7号楼下方设置了电动车停放区,“问题是,我们小区900多户人,即使30%的人家有电动车,都200多辆车了,现有的停车区域严重不足。”
王女士称,从5月初开始(kāishǐ),小区开始修路,对整体路面重新更换铺贴地砖,导致7号楼下(lóuxià)方的停车(tíngchē)棚充电区域无法使用,不光充电得排队(páiduì),小区内电动车更是到处乱停。“几年前,就听物业说会新建停车棚,结果到现在还没动静。”王女士说道。
在哪儿新建车棚 业主争论数年没有结果(jiéguǒ)
5月19日,记者走访该小区后发现,小区不少单元楼口及花园等公共空间外都(dōu)堆放有室外砖、沙子、水泥(shuǐní)等,工人正在铺贴地面砖。
在(zài)小区5号楼、6号楼西侧,设置有一处电动车停车棚,棚内停放着四五十辆电动车。在小区7号楼下,围墙边也设置有充电桩,但因工人正在铺贴地面(dìmiàn)施工,充电桩区域设置有围挡(wéidǎng),无法使用。
记者注意到,该小区除5号、6号楼车棚外,不少车辆都停放在(zài)小区物业客服中心及未进行道路施工的单元楼外区域,显得(xiǎnde)较为杂乱。
“就算没有路面施工,好多(duō)电动车也随便乱停,特别(tèbié)烦人!”小区一位业主告诉记者,该小区靠近中学,平时很多业主就靠电动车接送孩子,不担心堵车,省时又(yòu)方便(fāngbiàn),但另一方面,导致小区电动车越来越多,车棚(chēpéng)又不够容纳,有些业主就随意将车停在单元楼外的消防通道,不仅影响小区环境,还存在安全隐患。为此,业主多次(duōcì)向物业(wùyè)投诉,物业也会采取张贴温馨提示或设置隔离墩的方式,但效果始终不理想。
“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越来越多,难道需要我们不断让出公共(gōnggòng)空间给车棚让位吗?什么时候是个头?”小区业主曹先生则称,小区还要不要(búyào)再新建车棚,如要要建建在哪儿的问题,业主已经争论数年(shùnián),至今都没个结果。小区原本是人车分流的管理模式,这些年不知(bùzhī)为何(wèihé),突然允许电动车进出,“机动车不能进,电动车就可以无限侵占小区公共区域吗?这显然不合理。”曹先生称,他之前看到有小区在其沿街(yánjiē)店铺外围建了电动车棚,这样一来不仅解决了电动车停车、充电难题(nántí),也不占用小区公共空间,两全其美。
业委会:多数业主不愿占绿地新建车棚(chēpéng)
已计划在小区外建(wàijiàn)充电桩
该(gāi)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该小区交房20年,属于老小区,当初建设时并未规划电动车棚。近几年小区电动车数量越来越多,加之部分电动车随意在消防通道(tōngdào)、疏散通道甚至地下车库乱停放等问题屡遭住户投诉,物业也一直计划再增加几处电动车棚。2023年,物业将(jiāng)新建车棚的计划和设计图(shèjìtú)发在各个单元微信(wēixìn)群中,没想到遭到不少业主强烈(qiángliè)反对,建设计划只能搁置。
“大部分业主确实不同意占小区(xiǎoqū)绿地再新建车棚。”对此,小区业委会负责人称,据他们统计,目前小区至少有300多辆电动车,目前小区已有的两处电动车棚肯定(kěndìng)无法容纳(róngnà)。且(qiě)7号楼下电动车棚靠天然气管道太近,存在安全隐患,此前(cǐqián)已多次遭到业主投诉,希望尽快将该处车棚搬离,这样一算,能停放电动车的仅剩(jǐnshèng)5号楼、6号楼西侧一处车棚,且该车棚仅能容纳四五十辆车子。
面对(miànduì)这一问题,小区业委会正在计划在小区北门(běimén)、南门及东门外(dōngménwài)物管区域内,设置充电桩停车区,“这几天我已经联系充电桩企业,先行在小区门外建一批。”该小区业委会负责人说道。
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摩托车数量增加 院内公共休闲地被占
近日,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康乐路长乐新城F区的居民向华商报(huáshāngbào)反映称,小区(xiǎoqū)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数量急剧增加,现有(xiànyǒu)的车棚面积狭小,无(wú)法满足停车需求,大量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无处停放(tíngfàng),只能停放在(zài)供人们休闲的平台处等位置。针对该问题,4月(yuè)7日,华商报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反映,4月10日,长乐中路街道办表示,该小区位于康乐路60号,共(gòng)有3栋高层,共1120户,小区于2023年11月交房,目前入住360户。经调查核实,小区建成后(hòu)空地面积共4455平方米,于2024年11月建设充电(chōngdiàn)车棚四处,占地254平方米,可提供72个充电桩供电动车、电动三轮车停放充电。剩余现有空地面积4201平方米,其中绿化用地1361.5平方米、消防通道1882.5平方米、人行道(rénxíngdào)957平方米(包含公共活动场地96平方米),目前院子(yuànzi)已无其他适合场地建设车棚。
5月(yuè)19日上午,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(jìzhě)来到长乐新城F区看到,小区1号楼对面地下车库外部分区域规划了(le)摩托车停放处,里面停放20多辆(liàng)(duōliàng)摩托车,从地库出来,旁边2号楼对面通道区域间隔不远设置了三个(gè)两轮(liǎnglún)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(diàndòngchē)充电棚,每个棚子大约(dàyuē)能同时停放50多辆电动车、给20辆电动车充电,记者看到车棚里面几乎停满了电动车,有少部分车辆处于充电中;在3号楼2单元对面还有一排专门给三轮(sānlún)电动车充电的充电桩,记者走近看到,大约有12个充电插座,且之间的距离较宽,现场有几辆三轮电动车正在充电,也有少量两轮电动车停放。除了车棚外,小区休闲区和部分单元楼外有一些电动车和摩托车停放。其中(qízhōng)在2号楼旁边的一片人行道休闲座椅空地边,沿着人行道道沿一圈停放了不少电动车、摩托车以及自行车,还有的电动车插空停在周围空地上;同时三号楼2单元外周边路边(lùbiān)也有些两三轮电动车、摩托车停放。

辖区街办:若需要 街办将积极协调在市政道路新建充电桩(zhuāng)
“前段时间物业给有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的(de)业主发了(fāle)(le)进出牌,所有车辆一律只能从小区北门进出,如果是(shì)三轮车的话,可以让保安抬杆从机动车通道进出。”一位正在给三轮电动车充电(chōngdiàn)的女士称,小区白天充电比较容易,但晚(wǎn)上(shàng)下班以后有些紧张(jǐnzhāng),但如果必须要充电的话,可以联系小区的保安帮忙。“前两天我回来晚了,第二天要用电动车,但是找了半天没有找到位置充电,实在没办法就向保安求助,最终他们帮忙挪了几辆电动车后,车子充上了电。”采访中,记者也看到多辆(duōliàng)两三轮电动车都是从小区北门进出。小区另一位业主告诉记者,晚上回小区的电动车,如果不充电大都停在2号楼旁边的休闲空地上,基本上每晚都会停三排车,“如果要充电会有一些紧张,因为很多电动车已充满或者不充电,都还停在这个(zhègè)充电桩前,导致想充电人无法充电。”
针对居民反映的停车问题,长乐中路街办第一时间实地勘察并联系了小区(xiǎoqū)物业公司。经沟通,物业表示将(jiāng)持续关注小区院内电动车、摩托车增长情况,如确实需要占用(zhànyòng)绿化用地、公共(gōnggòng)活动场地建设车棚(chēpéng)将通过上门征询业主(yèzhǔ)意见,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满足三分之二(sānfēnzhīèr)业主参与且四分之三业主同意后,更改用途,建设新的停车区域。若居民不同意更改院内土地用途,街办将积极协调城建执法等(děng)相关部门在市政道路上协调新建充电(chōngdiàn)桩,满足居民充电需求。同时长乐中路街办、康乐社区将持续关注此事,督促物业做好现有车棚管理和秩序维护,为群众安心停车做好服务。
已有小区尝试(chángshì)在小区外建电动车棚
5月(yuè)10日,有市民反映,西安市长安区万景荔(wànjǐnglì)知湾小区不允许电动车进小区,不少骑电动车出行及通勤的业主觉得十分不便。
对此(duìcǐ),西安市长安区郭杜(guōdù)街道办事处表示,2025年3月份,小区物业已征询(zhēngxún)业主小区实行人车分流的意见,小区总户(hù)数3323户,总面积:351232.37平方米,弃权户数389户。参与此次意见征询户数2934户,占(zhàn)88.29%,参与总面积300338.29平方米,占85.51%。
其中(qízhōng),同意人车分流(fēnliú)车辆不进小区的户数1996户,占(zhàn)68.02%,同意户数总面积212770.17平方米,占70.84%);不同意人车分流户数938户,占31.98%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八条,业主共同决定(juédìng)事项,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(sānfēnzhīèr)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(biǎojué)。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(guòbànshù)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。根据此意见征询结果(jiéguǒ),小区实行人车分流,并已通知给业主意见征询的结果及执行的通知。
街道办还表示,该小区已在小区北门商铺(shāngpù)东西侧等区域规划了(le)电动车及摩托车停放区域,监控设施及充电桩设备齐全,尚有很多空余(kòngyú)位置可停放车辆。
5月20日,华商报大风(dàfēng)新闻记者分别走访了碑林区红缨路与通义巷部分小区(xiǎoqū)后也发现,小区外市政道路上已经新建了电动车充电桩。
20日上午(shàngwǔ),记者来到红缨路翔园新居小区内,整个小区为1栋楼三个单元,层高有(yǒu)18层,在院子尽头围墙边设置了一排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充电桩(zhuāng),同时能给20辆电动车进行充电;上午10时许,车棚内剩余的空位不多,有个别车辆正在充电。
记者来到小区外(wài),看到对面(duìmiàn)人行道上设置了一排公共(gōnggòng)电动车充电桩,大约有50个插座,现场有三辆电动车停在里面,有两辆车正在充电。
在(zài)通义巷东泰城市之光小区西区,记者看到,临街商铺外的人行道(rénxíngdào)上设置了多组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充电(chōngdiàn)桩(zhuāng),同时能给近(jìn)200辆电动车充电。在靠近小区大门较近的一排充电桩前有不少电动车正在充电;继续往西一些充电桩上挂有拖把,还有部分机动车和三轮车停在充电桩旁,导致电动车充电困难,针对该充电桩被占现象,华商报将向西安市碑林区张家村街道办发函咨询,并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。
小区一位业主(yèzhǔ)告诉记者,去年春天时,为了方便小区居民给电动车充电,物业在小区外面设置了这些充电桩。现在小区居民需要充电时,便将车辆骑到外面,不需要充电时,可将小区停在小区内(qūnèi)的(de)指定位置,保障楼内(lóunèi)的消防安全。

小区外能否建(jiàn)电动车棚?合法合规吗?
小区内地方有限,电动车越来越多,是不断占用小区内有限公共空间新增停车棚(péng)面积,还是(háishì)在小区外开辟更多场地?
小区外新建车棚,是否合法(héfǎ)合规?
记者了解到,小区外区域(qūyù)主要分物业管理区域及市政道路区域。
针对小区外物管区域能否建设电动车棚问题。记者从西安市住房(zhùfáng)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,根据陕西省住建厅《关于(guānyú)扎实做好既有住宅小区(zhùzháixiǎoqū)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陕建发【2024】91号)有关要求,为改善民生(mínshēng)、保障安全(ānquán)、提升城市品质,坚持“能建尽建、布局合理、安全规范,便民(biànmín)高效”原则,在满足城市规划、消防安全的前提下(xià),尊重居民意愿,推动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。
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业主意见(yìjiàn)不统一时,根据《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(dìsānshíbātiáo)业主共同决定(juédìng)事项,可以采取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方式,也可以书面征求意见等其他方式进行(jìnxíng)。若小区未成立业委会(物管会),建设电动车充电桩需由业主共同决定,需物业联系街办(jiēbàn)、社区由其对征询建设电动车充电桩意见进行监督指导。
按照市住建局印发《西安市既有(jìyǒu)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(chōngdiàn)设施(shèshī)建设指引》(市建发【2024】36号),“在居住区内利用公共绿地、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等公共空间(kōngjiān)建设停放充电设施,免于办理规划审批手续,但不得(bùdé)占用消防通道、消防扑救面等救援(jiùyuán)场地,不得擅自占用公共空间和绿地;对因(yīn)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设的,鼓励在小区外因地制宜建设充(换)电柜等共享充电设施,但不应占用盲道,且需保障人行道基本通行能力。小区外围(wàiwéi)建设应按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要求执行”。
综上所述,小区内部、小区外围可以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(shèshī),但必须依法依规且符合消防安全(xiāofángānquán)等相关要求。
能否效仿共享单车(dānchē)在人行道设公共充电桩?
城管局:暂无支持性规定(guīdìng)
针对部分(bùfèn)市民提出,能否效仿共享单车,在小区(xiǎoqū)外人行道等市政道路设置公共充电桩停车区问题,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(zhífǎ)局则(zé)表示,目前,城管执法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执行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等规定中,并无对在小区外公共区域新建电动车棚的支持性规定。
小区外公共区域的表现形态主要(zhǔyào)为城市道路(chéngshìdàolù)、公共绿地,其服务的是不特定对象,即社会公众(shèhuìgōngzhòng)而非小区内的特定居民。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(guǎnlǐtiáolì)》《城市绿化条例》等法规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占用,确因特殊情况临时占用的,应经主管部门批准,并在占用期满后及时恢复原状。
关于能否像给共享(gòngxiǎng)单车(dānchē)划定停放(tíngfàng)区(qū)在小区周边人行道、绿化带边沿等(děng)区域增设公共停车棚充电桩问题,所谓“为共享单车划定停放区”,其性质为西安市城市管理(guǎnlǐ)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施划的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。根据《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(bànfǎ)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设置非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站点,截止2024年底,全市共施划2.5万处非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点。非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点服务于非特定对象(社会公众),并非为共享单车单独施划。
公共停车棚及(péngjí)充电桩,实质上就是(jiùshì)非机动车停车场(站)及其附属(fùshǔ)设施。对于非机动车停车场(站)的建设、设置和管理(guǎnlǐ),《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》规定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居住区等建筑(jiànzhù)应当(yīngdāng)配建非机动车停车场(站);建筑配建的非机动车停车场(站)应当建设在其用地范围内,并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、同步建设、同步交付使用;禁止擅自改变非机动车停车场(站)使用性质。
华商报大风(dàfēng)新闻记者 马群 杨平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